证监会一日连发9张罚单,6家券商投行业务“中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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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08-01
9张罚单——6家券商被追责。
7月31日,证监会集中披露9张罚单,其中国元证券、国融证券、甬兴证券3家券商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3名相关投行业务负责人难辞其咎,也受到处罚。广发证券、世纪证券、红塔证券3家券商则被出具警示函。上述处罚均指向投行业务违规问题,其中质控环节的问题尤为突出。
具体来看,从处罚力度而言,国元证券、国融证券、甬兴证券受到的处罚最重,均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。三家券商的共性问题均是“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或不到位;质控、内核把关不严格”。此外,国元证券还存在“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”的问题;国融证券还存在“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”的现象;甬兴证券还存在“薪酬管理不规范”的情形。
上述券商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也同步被追责。国元证券李洲峰、国融证券柳萌、甬兴证券金勇熊分别被出具警示函。
广发证券、世纪证券、红塔证券则收到警示函。证监会指出,广发证券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、项目收费不规范;世纪证券质控、内核把关不严,薪酬管理不规范;红塔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、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、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。
证监会要求广发证券、世纪证券、红塔证券要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,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。
根据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分工合理、权责明确、相互制衡、有效监督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,发挥项目承做、质量控制、内核合规风控等的全流程内部控制作用,形成科学、合理、有效的保荐业务决策、执行和监督等机制,确保保荐业务纳入公司整体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范围。
同时,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》也提到,证券公司应当构建清晰、合理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,建立分工合理、权责明确、相互制衡、有效监督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。其中,项目组、业务部门为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;质量控制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;内核、合规、风险管理等部门或机构为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。此外,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内核意见的跟踪复核机制,内核机构应当对内核意见的答复、落实情况进行审核。
近年来,监管对券商投行业务保持高压态势。从项目执业质量到内控机制有效性,投行“三道防线”的执行情况一直以来为监管检查的重点。此次9张罚单为行业敲响警钟:投行内控不能形同虚设,合规底线不容突破。
责编:战术恒
排版:刘珺宇
校对:李凌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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